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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6 信息来源:省委第十巡视组 字体:

 按照十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将对青县开展巡视,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青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设值班电话:0317-5528898(8:00—18:00);
    邮政信箱:河北省沧州市青县001号邮政信箱,邮编:062650;
    联系手机:18830671010(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hbswxsz10@hebei.gov.cn;
    联系信箱:分别在青县县委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服务中心、信发商厦、信誉楼商厦、盘古公园和巡视组驻地石油大酒店门口各有设置。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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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