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政策解读之二
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自即日起公布施行。就《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安排,解读如下。
一、颁布实施《条例》意义重大
防汛避险转移事关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面对“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超前部署、正确决策,根据雨情汛情变化,果断实施两次扩面转移群众,全省累计转移180万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总结转移避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化下来,制定出台了《条例》,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防汛转移避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提升汛情预报预警精准度,强化调度指挥和应急联动,快速有效进行人员转移避险,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标志着我省依法防汛、规范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二、精心组织《条例》学习宣传
全省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在全省营造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衷心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合力做好《条例》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把《条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集中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上率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分层分级开展专题培训,对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组织转移避险任务的相关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培训,准确把握《条例》各项制度和要求,做到熟练掌握、准确运用。
二是广泛组织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条例》热潮,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认知度。及时跟进解读,在“河北应急”政务公众号开辟学习宣传专栏,发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或开展专题报道,邀请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等讲解避险政策,提升群众依法转移避险的意识和水平。
三是集中开展宣讲。把今年5月作为《条例》“宣传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将成立宣讲小组,深入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市县和蓄滞洪区,讲解《条例》主要内容,让权威解读直达基层一线。组织市县广泛开展《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活动,编印学习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条例》社会知晓度。
三、全力推动《条例》贯彻落实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我省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条例》,完善落实措施,持续提升全省转移避险工作水平。
一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条例》,对现有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条例》精神的及时修订和废止。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条例》的具体办法、工作措施,增强转移避险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完善转移避险责任清单,明确“谁负责、转移谁、往哪转”,把人员转移避险责任,传导落实到基层末梢。
二是抓好转移避险工作。今年汛期是《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汛期,做好防汛避险人员转移工作至关重要。省政府将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雨情监测预警,及时会商研判汛情趋势,有针对性地落实防范措施,提升安全迎汛能力;修订完善转移避险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健全预警叫应叫醒机制,果断组织群众撤离,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省防办牵头抓总作用,深入市县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省内地市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