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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及调查问卷

发布时间:2022-11-07 信息来源: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字体:

专 项 巡 察 公 告
按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关于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根据县委部署,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时间为2022年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专项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按照专项巡察要求,县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重点是监督检查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监督检查在打造优质高效的一流政务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在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在打造监管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在打造行为更加守约的信用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在打造融资更加顺畅的金融环境中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和职能作用发挥、协同配合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17333794690
邮政信箱:104国道火车站路口邮政营业大厅001号信箱
电子邮箱:qxxcyz01@163.com 
联系信箱:设置在县直相关部门所在地
县委专项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专项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电话:4211161。
同时,巡察组将通过二维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网络问卷调查,请您积极参与。问卷调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7:00。

县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