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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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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青县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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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文化馆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2021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第五次全国公共文化馆评估定级上等级文化馆名单已向社会公示。青县文化馆在此次文化馆评定中,获评“国家一级文化馆”。
这是自2011年年以来,我县文化馆连续10年来第3次被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对我县文化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年来,青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投资3.2亿元,建设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其中文化馆面积达到8000平米。
青县文化馆各项功能不断完善,不仅对社会免费开放了梦想剧场、舞蹈活动室、曲艺戏曲交流室、多功能培训室、录音棚、摄影室、美术书法培训室等多个功能室,还建设了美术馆和非遗展览馆。青县文化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办书法、绘画、舞蹈、器乐演奏等公益培训班,积极举办、承办各类文化活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满足了不同年龄、不同人群的文化需求,让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艺术精品创作能力不断提升,2021年全年创作20多件文艺精品,包括小品《皮二告状》、《喜事连连》;歌曲《中国有了你》等10余首;现代评剧《平山谣》《树叶训令》还入选全国第十二届评剧艺术节展演环节。成功评定国家一级馆为青县文化馆掀开新的一页,打造服务项目更加齐全、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机制更加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是青县文化馆永远的目标和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