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青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调整的公告
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青县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省民政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复函》的文件要求,现对我县民政条线事项作出调整:
1.暂停“慈善表彰”事项的办理;
2.取消“社会救助先进表彰”事项;
3.将“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的审批层级由“省级、市级、县级”调整为“县级”。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省民政厅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复函
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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