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的公示
关于拨付创业孵化基地房租、水电补贴的公示
根据《青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22号)《青县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6号)文件规定,给予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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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补贴时段 |
户数 |
房租物业费水电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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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军退创业孵化园有限公司 |
2025.12-2026.5 |
86 |
5424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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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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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453.07 |
公示期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2日。如对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情况有异议,请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如无异议,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创业孵化基地。
监督电话:0317-4022040 0317-4028783
青县就业服务局
2026年6月10日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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