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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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全链条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严格落实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25年3月13日起,学校食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准入的,由申请人向县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此部分审批权限不再委托乡级实施。
青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政府组成部门
垂直、专属机构
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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