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青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县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青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采取基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方式开展2025年青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第三次“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6日至8月30日。
抽查对象及比例
依据青县市场主体名录库,按企业信用等级从我县辖区内已成立的商场、超市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为:30%。
三、联合部门
牵头部门:青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参与部门: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县烟草专卖局、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四、抽查事项:
科工商: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2、零售商促销管理;3、零供公平交易管理;
市监:1、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2、食品销售监督检查;3、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计量监督检查;6、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日常检查;
自然:地图审核通过件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文体:艺术品“双随机”抽查;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按照登记机关依据比例抽取检查对象,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单位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企业一次性完成现场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
(二)检查方式
1.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户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户一表”上如实记录。
(三)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回填“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批次的抽查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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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专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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