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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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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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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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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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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5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报准备材料
- 主题词:
- 文号:
2025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报准备材料
2025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申报准备材料
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
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⑴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⑵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8、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办理地点为考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政务大厅